https://wikiless.org/wiki/%E4%BA%8C%E4%BA%8C%E5%85%AB%E4%BA%8B%E4%BB%B6%E5%8F%97%E9%9B%A3%E8%80%85%E5%88%97%E8%A1%A8?lang=zh 二二八事件[註 1]是指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間,臺灣各地爆發激烈的官民衝突,民眾要求政治改革,最終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派遣軍隊武力鎮壓。1945年10月,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投降後,以陳儀為首的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接管臺灣。在政治上,政府施政偏頗、官紀敗壞、政治歧視,多數臺灣籍菁英被排拒在外;在經濟上,計劃經濟政策造成通货膨胀與經濟危機,失業人口擴大,社會問題叢生;在文化上,戰後臺灣與中國大陸存在明顯隔閡,受日本化影響的臺灣人被指責是「奴化」,而被要求「中國化」。臺灣民眾對政府的不滿情緒逐漸累積,官民矛盾與族群矛盾更導致緊張情勢持續升高。 1947年2月27日,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太平町天馬茶房附近查緝私菸,打傷菸販林江邁、誤殺市民陳文溪,激起群眾久積的憤怒。2月28日,市民罷市、罷課、罷工,遊行至專賣局抗議、前往長官公署請願,但遭到衛兵以機槍掃射,數人死傷。這導致抗爭與衝突全面蔓延,臺灣各大都市爆發暴力事件,軍隊開槍鎮壓,死傷多人。為了解決爭端、消除積怨,各縣市民意代表、士紳階級組成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希望藉由政治交涉居中協調,並提出政治改革要求。另一方面,各地民間力量組成武裝部隊,收繳槍械、控制機關等,企圖以武力達成政治改革要求。 事件背景[编辑]主条目:二二八事件的背景
接管臺灣[编辑]主条目:臺灣光復
参见:中華民國軍事佔領台灣論
1945年10月25日,臺北公會堂舉行中國戰區第十五受降區受降典禮。尚未簽訂和平條約確立主權移交時,國民政府便將臺灣視為中國的一省統治政治弊端[编辑]主条目: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1946年5月,第一屆臺灣省參議會第一次大會上,參議員質詢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軍紀問題在政治方面,長官公署的特殊化體制經國民政府特別授權,不同於中國大陸各省的委員會制,但存在諸多缺失、官箴與軍紀欠佳[19]。臺灣省行政長官享有極大委任立法權,且擁有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人事管理指揮監督權,加上陳儀兼任臺灣省警備總司令,形成中央集權的專制軍事政府[20]。在頒布這個集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立法機關、軍事於一體的長官公署體制後,許多原本滿懷期待的臺灣精英與民眾大失所望,並因這種體制與臺灣總督府相似而戲稱是「新總督府」,在實施期間不斷有人建議國民政府高層廢除、恢復省政府制度[21]。 陳儀最初雖然有圖治之心,但性格剛愎,下情不能上達,官民關係惡劣[22]。總攬大權的長官公署以統治者心態自居,不能體察民情,政治上打壓臺灣人民,政治措施、參與和待遇失衡;同時發布諸多臨時辦法,獨佔政治、經濟、社會等資源[23]。雖然名義上給予臺灣人政治參與機會,實際以沒有政治人才、不理解中華民國國語等理由,多數精英被排斥在中高級職位外[24]。中國接收人員取代日本人地位,獨佔政府重要中高級職位,政府高層僅有1名半山人士宋斐如;臺灣人失去工作職位、或位居下層,政治地位和日治時期同樣遭受差別待遇,被視為「二等公民」[25]。 對於中國大陸各省人獨佔政治權位,原先期待伸展抱負的臺灣精英感到失望,要求全面參政、實施縣市長選舉[26]。除了獨佔高級公務員,許多機構單位開始充斥牽親引戚、裙帶關係的用人作風,並以外行領導內行[27]。裙帶關係的風氣還導致一些公司、工廠摒棄有為青年,未獲僱傭的失業人士感到不平,種種現象更讓原本熱烈歡迎「祖國」的臺灣人民產生厭惡心理[28]。同時在同一機構單位、同一職級的相同職業中,外省人的工資又比本省人高、甚至高出一倍,差別待遇的差距還比日治時期還大,這讓有工作職位者不平[29]。 同時間,屯駐臺灣的國民革命軍第七十軍軍紀敗壞,軍人和警察偷竊、耍賴、威脅、詐騙、恐嚇、調戲、搶劫、殺人,開槍滋事案件在1946年屢見不鮮,民間稱為「賊仔兵」[30]。接收官僚忽視臺灣進步的事實、並以中國習慣治理,同時陳儀用人不明,產生各種牽親引戚、社會特權、官僚作風、政風敗壞、營私舞弊、貪贓枉法、貪污賄賂、軍紀混亂等弊端,社會亂象頻生,成為二二八事件的重要原因[31]。臺灣省參議員郭國基、林日高、韓石泉等人曾在臺灣省參議會提出質詢,但實際情況未有改善[32]。 經濟困難[编辑]在二二八事件發生前,報紙報導各種貪贓枉法案例,讓臺灣群眾對於政權腐敗強烈不滿戰後臺灣生產事業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空襲遭嚴重破壞,中國大陸因政局動盪而無力支援[33]。在經濟政策方面,陳儀推行全面性計劃經濟,實行獨佔剝削、資源管制、金融獨佔、財貨專賣和國有企業貿易制度[34]。基於索賠原則,日本留下的237家國有企業與私人公司、600餘個單位,納入長官公署各局處設置的27家公司經營,並與資源委員會爭奪接收資源[35]。在大規模接收不當與人謀不臧下,日本財產變成特權者的私有財、甚至遭標售,臺灣人的私有財與產業也被無理沒收,這些中飽私囊的接收人員被譏稱是「五子登科」、「五天五地」,「接收」也被稱為「劫收」[36]。 這些政策導致臺灣經濟發展嚴重扭曲,主要日用品價格飛漲、惡性通貨膨脹嚴重,經濟危機與社會危機浮現,生存條件比日治時期更為惡化[41]。臺灣米糧短缺、價格暴漲並爆發米荒事件,食糖價格也因資源委員會將臺灣糖業公司白糖無償轉售暴漲,長官公署的緊急措施效果不彰[42]。不當的經濟管制、濫印臺幣與抽稅政策,後果是百業蕭條、民生凋蔽,失業問題日趨嚴重,1946年底的失業人口估計有40萬人至50萬人(當時臺灣人口約600萬人)[43]。隨著失業者面臨窘困生活,社會上的偷竊搶劫與街頭行乞日益增多,部分職業者亦無法領到工資[44]。 1946年間,臺灣不斷爆發官員貪污案件,相關新聞報導在1月底至2月上旬便有6則;多位敢言的臺灣省參議員數次在臺灣省參議會質詢、揭露弊端[45]。同年1月、4月和10月,監察院派遣閩臺區監察使楊亮功前往臺灣視察,提到社會不安及陳儀施政問題,但不被重視[46]。同年7月,國防最高委員會指派劉文島組成中央清查團前往臺灣調查,指出貿易局局長于百溪和專賣局局長任維鈞貪污,但陳儀替兩人脫罪,最終保釋而不被追究[47]。對於官僚無能、貪污情況嚴重,陳儀並未加以整頓,反而有意呵護下屬迴避責任,也加深社會不安,以及人民對政府的不滿[48]。 文化差距[编辑]1946年11月,《民報》大篇幅報導員林事件在社會文化方面,相較於長期戰爭的中國,日本殖民統治下的臺灣除了早期抗日運動至後期太平洋戰爭外大抵和平[49]。經過長達50年的日本統治,臺灣進入近代社會,經濟發展、生活水準等遠較中國社會進步,並形成集體意識[50]。在日本的隔離政策與現代化教育下,臺灣人具有近代國民和奉公守法的意識,認知和價值觀與當時的中國人有明顯差距[51]。雖然最初臺灣人熱烈歡迎中國接管,但是因為對中國政治制度與社會現狀缺乏了解,對其期望標準過高;相處後發現真正的「祖國」與想像相差甚遠,在語言及文化產生隔閡與不適應,乃至產生失望或嘲弄心情[52]。 當時接收官僚經常以征服者、戰勝者的統治觀點,將臺灣人視為戰敗者,歧視、敵視、排斥與打壓臺灣的文化和價值觀,造成臺灣人與中國人之間的文化認知出現矛盾與衝突[57]。相反地,臺灣社會開始流行「狗去豬來」的說法,並懷念起日治時期;無法理解此情感的中國大陸人士對此則批評是「奴化」,因而形成循環[58]。同時期,政府在短期內無法順利完成復員工作,日本人的遣返、中國各地臺灣人與臺籍日本兵返回臺灣均出現問題,同時復員返回臺灣的臺籍日本兵就職無路、一文莫名,因而對政府有所不滿[59]。 在日治時期,臺灣社會治安良好,並持續至後來的政治真空時期;其後因為經濟蕭條、民生凋敝、流氓大赦案等,社會偷竊搶劫四起、騷亂事件不斷[60]。負責公共安全的軍人與警察紀律敗壞、作威作福,且臺灣與中國文化隔閡甚大,雙方適應不良及衝突對立,發生布袋事件、新營事件、員林事件、反美示威遊行、迎諧事件等警民衝突,社會治安日益惡化[61]。最終政策失當、政治歧視、文化差異及社會問題叢生,催化族群矛盾、本土意識抬頭,官民間亦累積巨大矛盾,許多人因種種因素預感將出現危機,但是長官公署仍未有改善[62]。 導火線[编辑]緝菸事件[编辑]主条目:圓環緝菸事件
2005年,原先的天馬茶房建物拆除改建為華廈,建築外牆的「天馬茶房」字樣為當地文史工作者在此開設的咖啡館招牌查緝員欲當場將香菸與所得現款全數查扣沒收,林江邁表示一家三口生活困難,跪地哀求不要將香菸等東西全部帶走,至少發還一部分;路旁民眾也紛紛聚攏圍觀、幫忙求情,但是查緝員不同意請求[66]。林江邁情急下纏抱查緝員葉得根不放,葉得根隨手以配備的手槍槍柄敲擊頭部,導致前者出血受傷、昏迷在地[65]。在場圍觀的行人見狀群情激憤,立即包圍查緝員;查緝員連忙拋棄貨車分頭逃竄,群眾緊追不捨[65]。查緝員傅學通在永樂町遭緊追者抱住,情急下向群眾開槍示警,擊中在自宅圍觀狀況的市民陳文溪胸部,隔日不治[64]。 這項舉動引起現場群眾更加激憤,將查緝員們遺留下來的專賣局貨車及其緝獲的走私香菸拖到圓環搗毀、放火焚燒洩憤[65]。憤怒的群眾繼而追至查緝員躲藏的永樂町派出所,其後轉往包圍警察總局,要求交出肇禍兇手並將其槍斃,當時曾有警察局官僚出面說明圓環緝菸事件的處理情形,但民眾仍然激憤不已、無法諒解[67]。晚上9時多,在場群眾得知查緝員被送往臺北市憲兵第四團團部後,前往憲兵團請願;群眾紛紛聚集包圍憲兵隊、呼喊交出兇手,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數次出面威脅、規勸,都遭到群眾怒罵[64]。 部份民眾前往《臺灣新生報》報社要求刊登事件,主編吳金鍊表示收到長官公署宣傳委員會命令,禁止各報刊登事件經過,憤怒群眾拆毀招牌、威脅燒毀報社[68]。吳金鍊轉請社長李萬居出面,群眾在後者答應刊載後散去,隔日刊登約百字事件消息[68]。2月28日,由於群眾包圍警察局及憲兵團要求處理兇手未果,不滿的市民在臺北市集結發起請願遊行示威、演說事件經過,通告罷市、罷課和罷工;許多商店相繼關門,街頭出現不安氣氛[69]。上午9時,民眾遊行前往位於本町的專賣局臺北分局,途經太平町二丁目派出所時遭到警察出面制止,民眾憤而將其圍毆、搗毀派出所內物品[70]。 宣布戒嚴[编辑]主条目: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衛兵開槍事件
1947年2月28日,群眾聚集專賣局臺北分局門前,將專賣局所存的香菸、酒、火柴各種貨品拋到路上,連同停在一旁的腳踏車放火焚燒洩憤上午10時,群眾在專賣局臺北分局集結,進入裡面圍毆打死2名職員,並打傷4名職員;並將專賣局所存的火柴、香煙、酒、器具、汽車與腳踏車等物品,全部拋到道路上縱火焚毀[64]。警察得知訊息趕到現場,但見到圍觀民眾眾多、群情激昂,只能睜眼旁觀、不敢處理[71]。中午12時,群眾包圍南門町的專賣局總局要求懲罰兇手,但是因為憲兵和警察事先防備,僅打破專賣局玻璃洩憤[64]。因為訴求未能達成,群眾轉往專賣局前後任局長任維鈞與陳鶴聲官邸,當時兩人皆未在家,家裡的物品遭到砸毀;專賣局總局左側的南門工廠部份機器亦被搗毀[72]。 下午1時,群眾由臺北車站前往長官公署請願示威,剛抵達中山路路口、尚未到達長官公署廣場前,遭到衛兵舉槍阻止前進[73]。其後長官公署二樓的衛兵以機槍掃射驅散,當場造成至少2人死亡、數人受傷,其他請願民眾則四處躲避逃散[74]。在發生長官公署衛兵開槍事件後,民眾的示威、抗議和遊行遭到政府武力鎮壓,局面更加複雜險惡[75]。事件引爆群眾憤怒情緒,由請願懲罰兇手轉成反對長官公署的示威、且激化省籍衝突,臺北市街頭頓時出現暴力混亂,民眾分別佔領各交通要道、公共空間、飯店、商店等,紛亂一發不可收拾[76]。 憤怒的群眾還佔領臺北新公園的臺灣廣播電臺向全臺灣廣播,批判貪污舞弊、稻米外運、民不聊生等現象,呼籲民眾出面反抗[79]。陳儀發布臺北市地區臨時戒嚴後,出動軍人、憲兵與警察開槍鎮壓,持續站崗巡邏,各地均有死傷[80]。臺灣北部地區亦出現零星衝突,基隆市青年市民進攻警察局、派出所、機構宿舍,毆打外省人和軍人,遭基隆要塞司令部、憲兵隊及警察鎮壓,直到軍方宣佈戒嚴才略為平靜;臺北縣亦發生衝突[81]。另外在3月4日,半山人士蘇紹文奉命調派新竹防衛司令,進駐新竹地區實施戒嚴、頒發公告,其後無重大事件發生[82]。 衝突擴大[编辑]臺灣各縣市首長在事件期間與處理委員會、駐軍的互動隨著臺灣人民紛紛發起各種抗爭,臺北市的衝突迅速蔓延各地,治安事件擴大為政治運動[83]。各大都市皆有騷動與衝突,民眾攻擊、包圍或佔領地方政府或警察局抗爭,並毆打外省人;部分地區要求保管警察局、派出所、軍營、兵工廠的武器物資,以免開槍傷害民眾,並自行維持治安;也有為了接收軍人和警察武器,發生武裝衝突或遭鎮壓者,死傷多人[84]。由於不滿種種不當政策,大部分反抗行動與衝突針對政治腐敗問題,不過各地反應不一,對政治改革的想像與計劃並不一致;參與分子則有青年學生、退伍的臺籍日本兵、失業者、地方領袖、地痞流氓等[85]。 各方行動[编辑]要求改革[编辑]主条目: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和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列表
1947年3月6日,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發表《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告全國同胞書》,呼籲不要排斥外省人3月3日,改組過後的處理委員會在中山堂召開首次會議,商定軍隊撤回軍營、學生青年組織治安服務隊、推派代表協商討論,並在特務潛入下成立忠義服務隊[103]。3月4日,處理委員會在中山堂開會,長官公署代表不再參加[104]。會議決議擴大組織,通知17個縣市組織地方的處理委員會,但各地分會成立時間與參與情形不一;推派代表會見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要求禁止武裝部隊在街頭向群眾開槍[105]。由於長官公署應對無方,處理委員會向外廣播事件經過,表示只是爭取政治改革,原本單純的懲兇請願事件轉為政治改革運動[106]。 不過處理委員會內部立場分歧、令出多門,出現以蔣渭川為主的政治建設協會,與王添灯、陳逸松間的派系爭權[111]。同時因為臨時成立而組織松散,處理委員會無法提出統一遵循的要求或行政綱領,未能充分發揮安定政局的功能[112]。3月7日,處理委員會在中山堂開會,認為事件根本為腐敗政治,政府應負全部責任[113]。王添灯具體化政治改革綱領,草擬《三十二條處理大綱》,包括對目前的處理7條、根本處理25條(軍事方面5條、政治方面20條),要求政治改革、高度自治[114]。因為會議秩序混亂,另外附議追加10項要求,但追加條文有雷同或相似處[115]。 中部衝突[编辑]主条目:二二八事件中的武裝抗爭
[size=12.3704px]在二二八事件期間,謝雪紅(左)與陳篡地(右)分別在中部地區組織民軍,並發起武裝抗爭。
高雄鎮壓[编辑]主条目:高雄鎮壓
1947年3月6日,高雄要塞司令司令彭孟緝下令鎮壓高雄市政府禮堂3月6日上午,處理委員會在高雄市政府禮堂開會,再度推派代表與彭孟緝交涉,希望禁止軍隊射擊或威脅市民、暫留軍營[140]。黃仲圖、彭清靠、涂光明、范滄榕、曾豐明、李佛續等代表再次前往壽山,提出和平條件;但彭孟緝以涂光明拔槍刺殺為藉口,逮捕和談代表、只准黃仲圖返回,最後槍斃涂光明、范滄榕、曾豐明3人[141]。下午,黃仲圖尚未回到處理委員會,彭孟緝斷然採取軍事鎮壓,下令高雄要塞司令部所屬武裝部隊、國民革命軍整編第二十一師何軍章團,兵分三路進攻高雄車站、高雄第一中學、高雄市政府及憲兵隊,並在市區大肆屠殺[142]。 當軍隊抵達高雄車站時,遭到學生開槍阻擋,但後者因火力懸殊敗退[143]。軍隊開槍掃射鐵路車站出入人群,附近民眾見狀逃散,躲避不及者直接遭到射殺;軍隊還進入高雄第一中學追擊逃散民眾[144]。當時處理委員會與市民正在高雄市政府禮堂等待上山談判的訊息,武裝部隊無預警投擲手榴彈及機槍掃射,造成律師陳金能、高雄市參議員許秋粽、黃賜等人喪生[145]。3月7日,部隊在高雄市市區逐戶搜查、搶劫民戶,甚至強暴婦女;軍隊無差別掃射造成大量無辜民眾傷亡,使得高雄市成為二二八事件受害最為嚴重的地區之一[146]。 鎮壓肅清[编辑]因應決策[编辑]1947年3月2日,陳儀向南京市的中央政府請兵,要求國防部參謀總長陳誠盡速調派素質優良的一旅步兵前往臺灣陳儀、柯遠芬、張慕陶、彭孟緝、李翼中等臺灣軍政首長及其他情報機構人員,未了解當時臺灣社會的情況,民眾對政治改革、改善經濟的迫切期待,一開始便認定事件的起因是「奸黨亂徒」策動,勾結歸來的浪人流氓、臺籍日本兵,並利用日本御用士紳藉端生事,故對於處理委員會或民眾的要求均視為無理取鬧或別有用心,並主張採取鎮壓的手段[147]。2月28日,陳儀已經向蔣中正報告臺灣有「奸匪勾結流氓」製造混亂,並將權宜處置;但是當各地衝突逐漸蔓延後,陳儀一來鑿於軍警兵力不足以掌控局勢,二來為了維護其權位,採取安撫和分化的「兩面手法」[148]。 陳儀一方面採取表面讓步妥協的安撫姿態,答應官民共組處理委員會、協調解決事件衝突,並呼籲不要走上街頭,對政治改革要求虛與委蛇、拖延誆騙;另一方面運用分化、滲透策略,分派軍事情報人員混入各地處理委員會,由情報機構、臥底線人、黑道、激進分子、相關利益人士等在旁監視、介入操縱,並利用蔣渭川製造內部矛盾[149]。同時,陳儀向國民政府呈報不實報告、誇大事情的嚴重性,請調軍隊前往臺灣鎮壓,並欺瞞請兵一事[150]。3月2日,陳儀便向蔣中正報告臺灣「情勢嚴重」,要求國防部參謀本部參謀總長陳誠迅速加派重兵平亂[151]。 在與處理委員會周旋、假意接受要求時,陳儀通令各機構幹部因應變化「鎮靜處置」,積極進行軍事整備與人員部署[152]。其後國民政府認定這次事件是「叛國」舉動,同意派兵前往臺灣鎮壓[153]。3月6日,陳儀向蔣中正指稱臺灣群眾「想要離開中國獨立」,而駐紮臺灣的兵力不足,要求加派軍隊「消滅叛亂」[154]。但是對於節節升高的政治改革訴求,陳儀仍廣播表示接受,並致函賦予處理委員會官方地位[155]。3月7日,陳儀再次向中央政府要求加派軍隊鎮壓[156]。同日,處理委員會通過《三十二條處理大綱》及要求,黃朝琴、王添灯等人前往長官公署面呈陳儀[157]。 但在確定中央政府決定派遣軍隊、並於3月8日登陸基隆市後,陳儀斷然拒絕處理委員會的《三十二條處理大綱》,以此羅織臺灣人「公然背叛中國」、「追求獨立」等罪狀做為鎮壓藉口,並推卸責任[158]。其後王添灯前往臺北廣播電臺發表最後一次廣播,對外說明事件原因和經過、宣讀《三十二條處理大綱》、遭到陳儀拒絕的情況等[159]。3月8日,處理委員會意識到危機後,發表推翻《三十二條處理大綱》的聲明[160]。中午12時,當軍隊即將登陸時,張慕陶前往中山堂與處理委員會談話,謊稱只要不牽涉軍隊議題,中央政府絕對不會對臺灣採取任何軍事行動[161]。 武力鎮壓[编辑]主条目:二二八事件中的綏靖
1947年3月9日,警備總司令部發出安民佈告,臺北市獲得控制早在3月7日,為了配合援軍,陳儀下令所有武裝部隊集合待命、維持臺北市和基隆市交通與發電廠安全,並監視處理委員會活動[162]。3月8日,福建省增援的憲兵團2個營搭乘海平輪登陸基隆市鎮壓,與基隆要塞司令部部隊在街頭密集掃射肅清、並搜查戶口,其後憲兵團進軍臺北市[163]。晚間,長官公署下令警察和軍隊清剿處理委員會的開會地點中山堂,各部門參與者遭到逮捕、或開槍反擊,場面混亂[164]。其後楊亮功搭乘的運兵卡車前往臺北市時遭受伏擊,圓山陸軍倉庫前則有數百名青年學生遭擊斃,警備總司令部、臺灣銀行等臺北市主要地區亦受到掃射[165]。 3月9日,憲兵第二十一團第一營自基隆市抵達臺北市,陳儀立即宣布臺北市、基隆市開始戒嚴[166]。雖然最初有零星攻擊事件,因為援軍不斷進駐臺北市壓制,鎮壓行動未遭遇強烈反抗便控制住局面[167]。隨著整編第二十一師軍隊連續數天從基隆市或高雄市登陸,政府在各地展開武力鎮壓、肅清、報復行動[168]。3月10日,陳儀宣布全臺灣戒嚴、展開「綏靖」工作,下令解散處理委員會及各地分會等「非法組織」,並四處逮捕、暗殺處理委員會有關人士或地方紳士階級[169]。新竹地區亦進行綏靖工作,員樹林、虎子山發生小規模武裝衝突[170]。 雖然蔣中正命令不得採取報復行動,但是陳儀身為最高軍事政府長官,並未有效約束軍隊和警察依法執行綏靖任務[171]。由於臺灣過去並沒有戒嚴經驗,臺北市各地仍有民眾在綏靖期間上學、上班、工作或購買糧食,因為聽不懂士兵口令或語言警告,便遭到軍隊開槍射殺或流彈波及,到處都是屍體[172]。基隆要塞司令部奉命在基隆市市區展開綏靖工作,派兵增援屯駐金包里的軍隊,整編第二十一師四三八團第二營從旁協助[173]。基隆要塞司令史宏熹在基隆市市區、金山鄉、社寮島等地展開掃蕩與逮捕,以致港灣遍佈遭捕殺投海的浮屍,屠殺情形僅次於高雄市[174]。 衝突肅清[编辑]1947年3月25日,畫家、嘉義市參議員陳澄波在嘉義車站遭到槍殺,家屬將其屍體運回後拍攝遺照由於長官公署已有周詳的計劃和部署,及各地騷亂未如報告般嚴重,武力掃蕩的行動遠較預期迅速[179]。許多市鎮因處理委員會的斡旋調解趨於平靜,而中部和南部一帶的抗爭則是臨時組成、未經訓練且勢力分散的武力,無法對抗裝備精良的正規軍隊,這讓陸續南進其他縣市的軍隊所遭遇的戰鬥規模不大,許多地方精英、青年、學生、民眾遭逮捕殺害[180]。3月8日,嘉義機場的守軍因嘉義民兵圍困有糧食匱乏的情形,但因臺北市飛機空運糧食彈藥、民間補給及武裝部隊增援,局勢逐漸改變[181]。同日,整編第二十一師武裝部隊進駐屏東市,憲兵和警察開始拘捕人犯[182]。 3月9日,半山人士劉傳能遊說處理委員會撤出嘉義機場外的包圍,守在機場外的民兵撤守,但後來數名試圖與軍隊議和的談判代表,在嘉義車站前遭到公開槍斃;同時軍隊還在嘉義市劉厝掃蕩,多名民眾死亡[183]。同日,高雄要塞司令部總臺長彭啟超率領軍隊肅清左營高雄煉油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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